时间:2025-02-27来源:
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2025年2月26日上午,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第十八次会议,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思杰,副主任刘耀军、焦红艳、赵耀嵩、王彦民、李乾、王凯杰和秘书长张炜及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李思杰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耿高产所作的关于《漯河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市司法局局长路熠所作的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耀军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干部职务的议案,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书耀所作的关于提请免去干部职务的议案。
经过审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耿高产所作的关于《漯河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漯河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条例(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一级巡视员周学功、徐汇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永召,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代表王维奇、金英杰、刘素华、陈光、陈丽敏、庞灵艳,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工作人员,以及县区人大常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联络办公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