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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4-25来源: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23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永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行政检察作为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力量。2019年4月,市检察院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职能分设,调整组建第五检察部(行政检察部),专司行政检察职能。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新要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新部署,突出行政诉讼监督这个核心,立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助推依法行政这个定位,夯实高素能队伍建设这个基础,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检察案件,不断推动全市行政检察工作向好发展。

  (一)提升精准度,持续做实行政诉讼监督。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90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5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76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9件。一是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创新“一案双审五查”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审查、加强调查核实,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依法提请抗诉、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当事人自愿撤回监督申请或终结审查17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42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二是加强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秉持精细化审查、穿透式监督理念,加强对审判环节违法情形的深度监督,提升监督层次和水平。办理的宁某霞等人行政许可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三是加强行政诉讼执行监督。做实做细行政检察“一听二查三走访”工作机制,细化、实化调查核实的程序和内容,依法对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49件;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行政诉讼判决的,及时督促纠正20件。办理的河南某农业物资销售公司欠薪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四是积极推动法检会商凝聚共识。与市中级法院建立工作会商机制,目前已组织召开两次会商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制约行政审判与检察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法检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二)提升协同度,持续助推依法行政。一是严格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准确把握“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范围界限,重点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乱作为和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27件,并督促纠正落实。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聚焦解决“应罚不罚”等突出问题,对刑事检察部门决定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发出行政处理检察意见328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225人,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凝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合力。三是探索完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与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协作配合、会商沟通、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聚焦戒毒人员所外就医、戒毒解除等重点环节,开展巡回检察15轮次,纠正违法11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稳妥推进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有效衔接。

  (三)提升融合度,持续深化服务大局质效。一是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府检联动”工作。构建“任务清单+党政督办+数治推进”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与消防、税务、自然资源、水利等行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40余项,实现资源有效融合、功能联动耦合、力量高度整合,推动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黑臭水体污染整治等一批问题,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刊发,先后被中央电视台和《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府检联动”工作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省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检察管理优秀案例”。二是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聚焦市场主体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别是聚焦“过罚不当”现象,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小摊贩轻微违法行为处罚尺度,坚决杜绝“小过重罚”。三是更加自觉融入社会治理。以行政检察高质效履职助力高效能治理,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检察履职模式从被动到主动、从个案到类案、从办理到治理转变。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9件,促进堵漏建制、系统治理。1件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书”;1件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四)提升满意度,持续强化民生福祉保障。一是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法检联动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创建“‘漯’在其中、‘和’在检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监督纠正、促成和解等方式,在履职中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实质性化解各类行政争议67件。协同市中级法院、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荆某某征地赔偿纠纷案化解工作,对荆某某家访5次、会面10余次、通话130余次,推动该重复进京信访20余次的行政争议得以妥善解决。二是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食药品安全、农村饮用水安全、婚姻登记等领域专项监督,共办理涉民生案件96件,兜牢民生底线。办理的李某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打通司法和行政的堵点,推动困扰当事人20多年的婚姻登记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行政申诉类信访案件做到“5日内程序性回复、2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以检察速度提升民生温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检察听证118次,邀请35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努力做到“事心双解”。

  (五)提升认知度,持续锻造过硬行政检察队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六个坚持”“三个善于”,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行政检察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二是坚持从严治检。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市委专项巡察、省检察院政治督察,进一步健全完善顽瘴痼疾问题排查、深化整改、源头防范等机制,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贯穿到行政检察监督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实现无干警违法违纪、无办案安全事故、无涉检负面舆情“三无”目标。三是抓实素能提升。健全行政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重点培养机制,树牢“实战实训”导向,突出传、帮、带,强化学、练、赛,通过邀请全国、全省业务专家授课以及庭审观摩、案件评查、检法司律同堂培训等形式锤炼业务素能,努力培养“全科”检察人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

  二、存在问题不足

  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多数案件还停留在一般程序性问题监督上,监督层次不高。特别是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力度不够,提请抗诉、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较少。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市检察院与基层院之间、五个基层院之间工作开展不协调,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呈“倒三角”特点;有的基层院长期没有提请抗诉案件,基层行政检察职能作用亟需激活。三是开拓创新能力不足。以数字赋能监督办案不够,通过大数据发现监督线索的能力有所欠缺,运用数字检察办案的比率还有待提升。四是队伍素能还需加强。有的基层院行政检察人员配备不足,调查核实、出庭支持抗诉、释法说理能力不强,不适应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需要。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全市检察机关将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以高质效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以更高站位持续深化政治建设。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不断更新、转变司法理念,把“凡事从政治上看”落实到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行政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以更实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监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对金融领域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案件的监督,有力维护金融安全。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监督,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以更强监督守护高品质生活。着力聚焦就业、教育、社保等民生热点和“一老一小”、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做好监督纠正、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让群众有惑能问、有理能讲、有冤能诉。

  (四)以更大作为促进高效能治理。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中心,依法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等环节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严格恪守监督边界,准确把握介入时机,确保不缺位、不越位,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府检联动”、法检会商、行刑反向衔接、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推动社会治理深层次、普遍性问题解决,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五)以更优队伍保障高水平履职。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抓实抓细“学理念、精业务、增本领、强作风”活动,深化推进品牌战略和数字检察战略,一体提升行政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素养,持续激发队伍活力、激活高质量发展动能,以过硬队伍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检察案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行政检察工作,是对全市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以视察为动力、以期许为鞭策,求真务实、守正创新、争先出彩,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漯河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