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0来源:
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2024年10月29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安排,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在副主任刘耀军同志的带领下,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市中心医院、市二院、郾城区人民医院、沙北医院、柳江医院、孟庙镇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市政府及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有关情况汇报,组织召开了医疗卫生领域人大代表座谈会,并对部分参保群众进行了走访。通过视察,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将视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各项决策部署,抓改革、优服务、强监管、惠民生,全市医保基金收、支、管等全流程运行日趋规范,保证了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和有效使用,我市医保基金运行绩效位列全省第五名。
(一)健全政策制度,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市、县区成立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心。出台《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暂行办法》、《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综合评价制度,搭建起全市统一的多层次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体系框架。注重社会监督,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集中宣传等活动,增强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力量。
(二)创新监管方式,基金管理日趋规范。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改革,梳理24类行政相对人高发违法风险点和69条典型违规行为,制定防控措施清单。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违规问题1173条,涉及违规金额35.94万元。推行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截至8月底,56家乡镇(社区)卫生院、1450家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集采药品采购率达到85%。探索实施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新模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2家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31项康复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深入开展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四个全面覆盖”。2023年,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平均住院日由11.35天缩短至9.57天,住院次均费用由9016元降至8549元。
(三)强化监督检查,监管力度持续加大。连续多年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暂停医保协议199家次,解除医保协议2家次,行政处罚150家次,追回拒付处罚违规基金1.01亿元。立案侦办涉医保基金诈骗案件3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依法开展审计监督,2020年以来,开展医保基金领域审计2次,发现主要问题11个,挽回医保基金430多万元。
(四)注重能力建设,监管水平稳步提升。深化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运用,全市有16家定点医疗机构、31家定点零售药店建成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在全省首批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和“刷脸”就医服务,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机构医保结算费用“线上线下”双监管,通过智能审核系统完成数据审核10.94万条,累计拒付违规医保基金476.14万元。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定点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实施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将监管对象延伸至医务人员,构建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机构“三位一体”监管体系。
二、存在问题
(一)基金运行压力加大。当前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退休人员数量持续增加,2024年上半年,我市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比为1.98:1,低于全省(2.27:1)平均水平。随着社会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提升,医疗服务需求得到持续释放,加上更多医药新技术新产品纳入医保,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持续刚性增长。医保扩面难度加大,居民有病参保、无病不保、年轻不保、年老参保的选择性参保现象增多。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有所下降,部分县区居民医保基金当期出现收不抵支。
(二)协作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监管链条长,涉及面广,需要医保、公安、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分工协作,从目前情况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工作协同还不够紧密,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建立有跨部门的领导工作小组,但实际运行中部门间信息平台存在对接不够顺畅、信息数据共享互通不够及时,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工伤认定、意外伤害、交通事故信息更新滞后等现象,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仍有潜在风险和漏洞。
(三)监管质效有待提升。视察中了解到,被检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超限制用药等违规问题,19年以来,通过省市检查发现,三级医疗机构平均涉嫌违规200余万元;二级医疗机构平均涉嫌违规32万元;一级医疗机构平均涉嫌违规4.3万元。欺诈骗保现象时有发生。今年7月,在对漯河慈善医院、漯河清福护理院和漯河龙江护理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医养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涉嫌虚计检查检验影像费用、虚构医药服务等欺诈骗保问题,涉及金额74.72万元。
(四)监管能力还需加强。随着医保改革的不断深入,谈判药品“双通道”、新支付方式上线运行,以及新的诊疗技术和药物的出现,对监管人员的执法素质和专业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的基金监管队伍中,基金使用监管所需的信息、医学、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不足,相关专业人员的占比不足60%,专业化程度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运用多媒体+传统渠道,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宣传医保政策、报销范围比例、个人账户用途等医保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消除误解偏差,增进理解认同,积极主动参保,合理使用基金,主动维护医保制度的稳定运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学法、守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协同机制,凝聚监管合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强化医保基金收缴、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督管理,确保基金使用合规、有效、安全。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做好基金运行评估和风险监测,及时化解风险,堵塞漏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机构自我管理,督促引导其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规范地使用医保基金。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
(三)强化常态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对基金使用行为的实时动态跟踪,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提升智能化水平。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提升监管效能中的基础性作用。压实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行业部门以及县区政府属地监管等各方责任,推进交叉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常态化,不断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质效。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提高医保经办能力,完善岗位责任、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举办多层次基金监管业务能力培训班,强化对新技术、新工具的应用和经验推广,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加强基金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完善监管队伍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