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7来源:
关于检查《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4年6月26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王跃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检查《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联动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执法检查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要点,3月至6月,对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多方联动,凝聚合力。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由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思杰亲自安排部署并就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常委会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思杰任组长、常委会各位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5位常委会领导分别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每组联系一个县区开展工作。二是协同联动发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南昌带队莅漯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召开汇报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经验值得借鉴。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工委室,深入基层一线,多措并举开展工作。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一把手”挂帅,成立执法检查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台账,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融入、履职尽责,形成了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方式,广聚民意。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在《漯河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执法检查公告,通过问卷星APP开展线上征集意见建议,共有983人次参与意见建议征集活动。二是分层面组织召开座谈汇报会。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汇报会,通过听取政府及民政、发改等单位的工作汇报,邀请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及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座谈,同供养老人及一线工作人员互动交流等,收集意见建议,探讨破解问题之策。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梳理人大代表有关养老服务工作建议,邀请提建议代表全程参与执法检查。结合“为人民履职、为中原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为养老服务建言献策”活动,向五级人大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组织代表走进群众,真实了解群众的所忧所盼,真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召开执法检查培训会,邀请市民政局负责同志详细解读《条例》及相关政策,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明确监督重点。全面检查《条例》实施情况,重点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养老服务规划和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医养康养结合、收费监管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人才保障体系建设、扶持保障措施落实等八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将政府及部门自查与人大执法检查相结合,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以推进问题整改检验工作成效。
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止2023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共55.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3.3%,我市已处于中度老龄化社会。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出台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智慧化平台赋能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
(一)养老服务机制逐步建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挥部,市委书记、市长任双总指挥长,建立了由民政、卫健等28个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政策配套。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20余个,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争取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242万元、医养结合补助资金3397万元,落实市级高龄津贴4148万元,投入1171万元用于幸福院及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护理员岗位补贴及运营补贴。同时,每年将55%的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
(二)养老服务设施逐步改善。一是注重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全市共有131个养老机构,包括1个市社会福利中心、6个县(区)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16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6个乡镇敬老院、62个社会办养老机构。同时,积极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努力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二是大力推进养老产业发展。组建国有独资公司——漯河市康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占地420亩,包括康复医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公寓、康养实训基地、配餐中心、适老化技术产品转化服务中心的养老产业综合服务园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三是着力改善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突出保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300户,完成任务率115%。
(三)养老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一是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利用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中心,构建集居家、社区、机构数据于一体的大数据分析库,加快实现养老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目前,平台已备案养老机构118家、社区居家服务机构104家。二是大力推进品牌养老。引进颐城、安泰、初心等养老服务企业品牌,带动培育本地养老服务品牌社会化、连锁化运营。深化公建民营改革,推动11个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三是开展老年生活辅助服务。在老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海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6个点位开展养老助餐试点工作。四是探索推进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全市现有医养结合机构12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签约57家。
(四)养老服务保障逐步加强。一是着力提升护理人员素质。连续3年将养老护理员专业纳入我市年度重点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市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员政府补贴性培训2300余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270人。二是扎实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快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将评定结果与补贴标准挂钩,对评定为星级的养老机构给予资金奖励。2023年奖励资金50万元。三是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落实行业综合监管责任,民政、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检查,做好各类风险防控,维护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总体情况较好,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养老服务法规政策宣传不充分。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深化。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老龄化严峻形势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很好地从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力度不大。二是养老服务法规政策公众知晓率不高。对《条例》及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养老产业不够;群众对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获取公共服务的途径知晓率偏低,全社会爱老、助老氛围不够浓厚。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养老服务人员对《条例》有关内容不熟悉,大多数群众对养老服务热线“8812349”不知悉,对“漯颐养”品牌不了解。
(二)养老服务设施存在短板。一是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交未交”问题比较突出,我市2017年以来新建住宅小区78个,已建成的20个住宅小区中目前仅有4个完成移交。老旧小区配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进展缓慢,2019年以来全市仅有10个老旧小区建设养老服务用房。二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大部分日间照料中心只能服务生活自理的老人,不能很好地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护理等工作,不少日间照料中心只是扮演了娱乐场所、活动中心的功能,满足不了群众全托、日托、就餐等养老服务需求。三是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相对落后。乡镇、村养老机构多为利用旧厂房、旧学校等改建,设施简陋、功能不足、适老化改造不够,与养老需求有较大差距。
(三)养老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利用率不高。目前我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还不完善,部门间信息系统尚未实现互通共享,对现有数据缺乏深度开发,在为老年人提供“六助”服务方面,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二是医养康养结合不够紧密。全市131个各类养老机构中,医养结合机构12家,占比仅为9.2%。养老医疗融合度不高,大部分养老机构没有能力提供医疗服务,大多数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也不高。三是助餐服务尚有较大差距。助餐服务进展缓慢,今年省定民生实事下达我市建成160个助餐点,目前全市仅有6个点位开展养老助餐试点工作;助餐点建设实施方案尚未出台,与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四是养老产业发展滞后。从市场主体看,我市养老服务市场以中小型机构居多,多数养老服务组织仅能提供简单生活照料服务,与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要求有较大差距;从产业发展看,我市银发经济刚刚起步,老年用品、老年食品等产品开发力度不够,目前我市还没有专门生产老年用品、食品的企业。
(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一是护理人员专业水平低。专业医护人员到民办医养机构工作意愿不强。我市院校每年培养医护人员约500人,留在漯河从事这项工作的不足10人,一线护理人员大部分在50岁以上,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性不强,服务质量难以保障。二是从业人员流动率高。护理人员劳动强度高、工作责任大,而职业认同感、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偏低,养老机构“招人难、留人更难”,普遍存在人员短缺问题。如郾城区2023年通过养老护理员培训持证的138人中,只有原养老机构的2名护理员还继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
四、意见建议
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提升站位,深化认识,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进一步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条例》贯彻执行力度。突出宣传引导,高频次、全方位开展《条例》及养老服务政策解读,提升宣传广度深度,提高法规政策知晓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和适老化改造。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升级改造,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将兜底服务拓展到全体老年人。
(三)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养老新模式,充分发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作用,深度开发应用服务功能,促进居家和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精准对接。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动更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康养机构,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出台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相关措施并抓好落实。加快市养老产业综合服务园建设,加大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引进银发经济相关企业,推动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四)进一步壮大养老服务队伍。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多种形式的在岗培训和入职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提升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强政策倾斜和人文关怀,落实激励政策,使养老护理人才招得来、留得住。引导社会力量、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志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