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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12-27来源: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6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荣之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加大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采纳情况

  徐亚辉代表所提《关于加大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的主要内容:一是规范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二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和乡村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网络。三是加强新型充电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充电服务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建议反映了群众的心声,指出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项目发展的方向,符合漯河实际,我们都积极予以采纳。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认识到位,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

  市发改委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重点建议办理作为加快我市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注重把好“五关”,即:明确分工,把好责任关;认真谋划,把好思路关;及时反馈,把好时限关;规范答复,把好质量关;讲究方法,把好效果关。办理过程中,市发改委主要领导认真阅批,严格交办,亲自审签办理回复;分管领导经常督促、及时协调,妥善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责任科室实地调研、充分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答复意见。具体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工作台账,定期研判、安排部署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作,同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一起研究具体推进措施,加快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沟通到位,切实保证建议办理质量

  为了保证人大重点建议办理质量,我委注重加强与徐亚辉代表和各协办单位的沟通,深入了解代表的意图和想法,在与其沟通中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委内部由能源科牵头,多个涉及科室配合提供资料、数据参考。同时,主动与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协办单位会商交流,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起草答复,确保表述清楚、数据准确。在建议初稿完成后及时听取代表意见,稿件修改完成后与徐亚辉代表面谈,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保证代表意见得到充分采纳,得到满意的答复。

  (三)措施到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

  为确保建议落实到位,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漯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住建等相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监管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规划引导。按照《漯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明确了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计划,科学确定了充电桩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三是规范项目管理。制定了《漯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直部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奖补条件、用地政策等相关事项,为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四是加快项目建设。制定了《漯河市城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漯河市2023-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压实年度任务,分步实施建设等措施,多措并举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建好城区充电站的同时,结合电动汽车下乡,加大干线公路、农村地区充电站项目规划布局力度,提高充电桩覆盖率。五是争取政策资金。我们加强与省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汇报沟通,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争取省级奖补资金2880余万元。指导有关单位申请专项债项目,市城投集团城区智能停车系统(停车场配建充电桩)总投资3.66亿元,申请专项债资金2.88亿元,市市政集团城区充电站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申请专项债资金7800万元,目前专项债资金已到位,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建设。六是发挥示范作用。督促企业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加强新型充电技术推广应用,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建设充电站项目,市市政集团建设的白云山路光电储一体化充电站项目,临颍县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等相继建成投运,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七是加强市场管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竞争价,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管理力度,要求充电桩经营企业价格明码公示,并按公示价格收取费用,不得收取额外费用。同时,与市审信局沟通对接,计划将全市公用充电站项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群众可以随时上网(平台)查询全市各公用充电站信息情况,选择适合的充电站进行充电,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通过全市相关单位共同努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建设电动汽车公用充电站78座,公用充电桩1222个。其中:2023年新建26座,公用充电桩643个。同时,我市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建设了较大数量的充电桩。这些项目陆续建成投运,能够基本满足公交车、电动汽车等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11月23日,按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职责移交衔接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们将相关职能移交市住建局。目前,发改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会同住建部门研究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争取国家预算内资金、指导供电部门做好配电网保障工作。为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满足群众充电需求,鼓励居民绿色出行,并以此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规划引导。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坚持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建设,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和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充电网络,实现人、车、桩、网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与住建、财政、工信、科技、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管、供电、消防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制定出台我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充电站项目支持力度,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要求,指导各县区、有关能源企业,结合漯河实际,科学谋划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与省发改委等上级业务部门的汇报沟通,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助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调查研究,密切了解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价格等情况,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收费工作的管理力度,及时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秩序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工作要求,以此次集中督办为契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解决制约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力度,认真负责地办理每项人大建议,努力做到人大代表和市民群众认可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