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7来源: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3年10月26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齐晓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安排,8月至10月,执法检查组紧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依法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了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有力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地落实,规范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了现代化食品名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是认真制定方案。8月上旬,在充分沟通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赵耀嵩副主任多次听取执法检查方案起草及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第一时间通过漯河日报、漯河人大网和漯河人大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执法检查公告。二是周密动员部署。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耀嵩任组长,市人大农业农村专委委员、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和律师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8月24日,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讲座暨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集中专题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三是严格实施检查。执法检查组始终坚持“严的标准、严的要求”,对标对表法律规定,先后深入“两县三区”12个点位进行实地检查,并组织召开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和执法检查组成员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执法检查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围绕实施方案中确定的7项重点内容(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政府及部门法定职责落实,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产地监测计划制定及落实,生产、销售环节中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落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案件查处等内容),强化靶向监督、精准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逐条逐项分解落实,细化责任清单,制定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加强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边检查边整改,及时了解掌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检查实效。一是检查覆盖面广。9月份以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田间地头、种养殖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检验检测站点和相关单位,覆盖生产、销售、监管各环节,仔细查阅执法监管资料、生产销售记录等,与干部群众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二是征集意见建议广泛。执法检查工作一开始,就通过主流媒体公布检查内容及反映问题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先后组织召开了农业农村、畜牧等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服务对象、各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同志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580余份,调查了解真实情况,认真梳理汇总座谈会和调查问卷征集到的问题建议,整理形成6个方面14条问题的问题反馈清单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三是注重发挥市人大专委会作用。市人大农业农村专委委员全程参与执法检查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抽查执法卷宗、随机电话询访、暗访等方式,全面征集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四是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配合联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有力提升了执法检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
二、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依规监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态势总体向好,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4月,全市所有县区已成功创建“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我市被命名为“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是全省仅有的3个地市之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单位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等制度,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评价体系、绩效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落实。
(二)注重宣传培训,共治意识逐步形成。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三城”建设大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托豫食考核APP系统,督促指导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从业人员注册登录系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全社会共同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逐步形成。
(三)建立监管体系,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属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包保责任体系和市直部门、市县监管协调联动机制,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查,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层层负责、网格到村、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整合市、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动物卫生监督防疫、市场监管等资源力量,升级改造检验检测设备,监管检测能力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违法案件148起,罚没金额65万余元。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涉农案件83起,罚款33万余元。近三年来,全市已累计检测各类农(畜)产品17万余批次,检测合格率99.86%。
(四)加强源头治理,标准化建设推进有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漯河市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建立了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载体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广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应用农业农村部、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实施品牌战略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支持农业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打造了一批地方特色品牌。截止目前,我市在农产品生产领域制定了20项省级标准、309项地方标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3个,基地总面积达到60.2万亩,已认证绿色食品87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0个,省知名农业品牌39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贯彻力度不够。宣传形式单一、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特别是对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培训力度不大,群众知晓率低;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强,依法维权和主动参与较少;个别部门对法定职责还存在模糊认识,部分生产经营主体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二)执法监管有漏洞。多部门执法监管还存在衔接不紧密、配合不到位现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曝光度不够、信息发布不及时;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抽检力度不够,尤其对流动商贩、种养散户的抽检率不高、监管有漏洞,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和使用禁限用药物等问题偶有发生,制假售假问题依然存在;个别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记载不规范、保存不完备。
(三)监管能力有待提升。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尤其是镇、村监管力量较为薄弱,监管能力、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基层站(所)检测设备陈旧、单一,快检设备短缺,存在检测项目少、检不出、检不准等问题;市、县、乡及相关部门执法协同联动不够,信息共享不够畅通,未能真正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四)制度体系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生产经营主体未充分依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组织化、标准化程度还不高,“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培育力度不够,个别生产经营主体有重拿证轻管理现象,品牌效益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计划、分层次、全方位开展学习培训,强化对基层监管检测人员培训指导,全面提高整体队伍法律水平。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引导形成守法经营、用法维权、依法监管、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加强农产品溯源管理,推广应用生产技术规范,强化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突出重点对象的监管,持续加大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加强农业环境监测和产地治理,深化水污染防治、土壤保护修复、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从源头保障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压紧压实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法定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整合资源力量,加大财政投入,补齐短板弱项,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和智慧监管手段,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水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专项治理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无缝监管,织密织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四)进一步深化示范创建,加快推进“三城”建设。深入践行“大食物观”,持续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标准体系,加大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力度,推动农产品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力度。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创建,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现代化食品名城、创新之城、幸福之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