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来源:
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6月27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晓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抓实公正与效率,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2021年以来民事审判的基本情况
(一)队伍建设情况
全市法院共有民事审判员额法官101名,2021年人均办案302件,2022年人均办案300件,2023年至今人均办案142件。其中,市中院共有民事审判员额法官22名,2021年人均办案213件,2022年人均办案191件,2023年至今人均办案118件。
(二)案件审理情况
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0524件,同比增加8.99%。审结28001件,同比上升4.16%。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693件,同比增加18.59%。审结4419件,同比上升12.96%。
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0277件,同比减少0.8%。审结29187件,同比上升4.23%。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198件,同比降低10.54%。审结3843件,同比下降13.03%。
2023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6392件,同比增加13.51%。审结14359件,同比上升32.38%。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074件,同比降低2.9%。审结2591件,同比上升15.61%。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大局发展。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理念,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成立速裁快审团队,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2021年以来,共审结涉企五类合同案件21245件,结案率97.38%。组建破产审判团队,牵头成立破产人管理协会,发挥破产审判对市场主体的挽救作用,积极为企业减压力、增活力。我市重点企业银鸽公司通过破产重整焕发新生,年产值达20多亿。该案例荣获2022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受到秦保强书记批示肯定。密切关注疫情压力下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问题,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落实国家纾困惠企政策,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案件,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严厉打击“套牌”侵权行为,审结侵犯“双汇”“卫龙”“老婆烧鸡”等知识产权案件2254件,主动依职权查封网络侵权主体支付账户,破解知识产权网络侵权主体查找难题,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保护企业创新热情。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为我市“创新之城”建设保驾护航。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做法被法制日报和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转载报道。
(二)坚持司法为民,着力加强民生保障。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依法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住房、社会保障等各类民生案件3000余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流转、林权转让、股份合作、金融扶贫、产业发展等案件,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建立“保交楼”工作台账,摸清项目资产负债情况,评估项目风险类别,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精准助力“保交楼”项目妥善化解。同时,妥善快速审理“保交楼”项目衍生诉讼,保障双方当事人以及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化解“问题楼盘”的有关做法,受到王凯省长的批示肯定。针对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失责的情况,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该类父母“依法带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加大追讨欠薪案件审判力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建筑市场借用资质、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问题,建立“一案双书”(裁判文书和司法建议书)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开展“送法进军营”“依法维权宣传月”活动,常态化为驻漯部队、军属讲法制课,妥善审理涉军维权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167万余元,提供司法救助120余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国家和司法的温暖。疫情期间,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办理案件、化解纠纷,通过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畅通网上诉讼服务渠道,努力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54674件、电子送达36454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
(三)坚持多元解纷,着力加强调解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和调解工作室。针对小额诉讼以及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物业合同、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知识产权等常见类型纠纷,探索建立诉前调解前置程序,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持续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已经与总工会、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银行等多家单位建立了“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加强与各基层组织、人民团体、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有机衔接,整合多方资源,共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分流诉前调解案件38517件,调解结案37775件,调解成功16942件,调解成功率为44.85%。其中,漯河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评选为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四)坚持强基导向,着力加强法庭建设。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从政治建设、源头治理、非诉解纷、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持续提升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其中,临颍县法院结合辖区产业特点及案件主要类型,因地制宜成立驻庭人民调解员工作室、三所一庭联调联处办公室等特色调解工作室。郾城区法院孟庙法庭与辖区村两委、村民代表共同探索“枫桥式人民法庭”与“五星党支部创建”融合发展路径,推动创建“无讼”村居。源汇区法院大刘法庭将大刘镇南王村作为“无讼村居”试点,采用“说理堂”“巡回审判法官讲评”“村民模拟法庭”等形式参与特色乡村建设。郾城区法院孟庙法庭被省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临颍县瓦店法庭等人民法庭多次荣获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五)坚持公正司法,着力加强审判监督。建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一律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集体智囊”作用。定期召开发改案件讲评会,指导规范案件办理,查找分析发改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统一裁判尺度。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办理的意见》,将二审拟改判案件全部纳入“四类案件”监管,拟发回重审案件一律提交审判委员会进行研讨,切实发挥二审纠错功能,坚决防止“程序空转”。组建案件评查人员库和第三方评查团队,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案件进行随机评查,发现错判、误判、漏判等情形,第一时间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主动纠错,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坚持阳光司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理念,积极配合人大、政协专题调研和视察,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主动走访代表委员,积极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高标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持续开展“网友进法院”系列活动。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三、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距离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案件数量长期高位运行导致审判压力较大。民事案件在各类案件中占比较大,部分县区法院人案矛盾突出,一些法官办案数量居高不下、常年超负荷工作,审判质量和效率与人民群众期盼存在差距。二是审判质效与全省先进法院相比还存在差距。虽然我市民事审判围绕公正与效率不断发力,案件效率指标与同期相比提升明显,随意发回重审现象得到制止,但审判质量指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有的案件庭审活动、文书送达不规范,有的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释法答疑工作不深入。三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需要深入推进。部分县区法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能力有待提高,各类专业调解委员会力量配备不均衡。多元解纷工作存在制度落实不力、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预防化解纠纷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民事审判队伍建设需要持续加强。有的法官政治站位不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案件办理没有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的法官办案理念跟不上现代化法院建设的需要,对矛盾尖锐、案情复杂的案件缺乏深入研究思考,专业能力不足。个别法官不公不廉、以案谋利,滥用自由裁量权,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八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加快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漯河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
二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支持诚信经营,鼓励公平竞争。继续深化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护航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以集中清收农信社和中原银行不良资产为抓手,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以保交楼专项活动为契机,妥善快速审理涉“保交楼”项目衍生诉讼,依法保障各方及购房人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坚持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力争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程序内得到实质性化解。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平台,跟踪分析审判执行质效态势,向信息化要管理、要效率、要质量。进一步明确院庭长监督权利,强化放权后的案件监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梳理民事审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业务交流和学习,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是努力打造新时代民事审判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警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干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民事审判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对民事审判的高度重视。我们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努力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为谱写新时代漯河更加出彩添彩绚丽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