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9来源:
关于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2023年6月27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6月上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赵坤炎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江城足球网,采取调阅资料、实地察看与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开展了深入视察。
视察组先后赴市区建业中粮·新筑、荣盛·锦绣江南、沙河云境和临颍县昌建·珑悦台、红澄·九溪郡、华泰·兰亭书院,舞阳县盐都古城、康瑞·金樽府、兆顺·名邸等项目现场实地察看,详细了解其建设、销售等情况。组织召开6场座谈会,认真听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推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全市金融监管机构、公积金中心和部分银行,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市税务局全市建安房地产税收入库情况;广泛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各县区、功能区意见建议,全面掌握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和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问题,综合分析、科学研判,切实提出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自2020年下半年始,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收紧。特别是“三道红线”正式颁布实施,房企通过银行贷款、发债等手段获取融资难度显著增大,加之疫情持续影响,部分房企出现资金流紧张、拖欠承包方工程款、房屋延期交付等不利局面,挫伤了市场购房积极性,持币观望、买“现”不买“期”现象普遍,房企资金回流更加困难,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资金链压力,发展态势呈阶段性下行低迷新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商品房销售持续走低。2021年,全市商品房实际销售362.78万平方米、同比降低9.15%,中心城区均价5761元/平方米、同比降低2.7%;2022年,全市商品房销售278.08万平方米、同比降低23.35%,中心城区均价5439元/平方米、同比降低5.59%;今年1—5月份,全市商品房销售网签14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24%,中心城区均价546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3%(主要是一季度系列刺激政策的实施,以及疫情后市场流动性放开,房地产市场有所回暖,但进入4月份,销量急剧下滑,房地产企业普遍反映销售比去年更差)。目前,全市商品房库存620.65万平方米(住房434.6万平方米、非住房186.0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普遍延长、压力较大。其中,中心城区住房库存368.61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20.25个月,非住房库存136.16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49.5个月,均明显高于18个月之内合理去化周期。
(二)房地产投资持续下滑。202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共完成投资163.5亿元、同比增加0.41%(其中,住宅完成投资144.72亿元、占88.51%);2022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共完成投资97.13亿元、同比降低40.59%(其中,住宅完成投资84.85亿元、占87.36%);今年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共完成投资19.25亿元、同比降低13.44%(其中,住宅完成投资15.82亿元、占82.18%),无论是房地产开发总投资,还是住宅类占比均处于下滑状态。2021年年底,全市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22.51亿元、同比减少23.91%;2022年年底,余额34.43亿元、同比增加52.95%;今年一季度,余额33.81亿元、同比增加11.12%。近两年,开发贷余额的增加,主要得益于国家阶段性放宽开发贷投放政策,明确规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整体延后两年,2022年、2023年不计入业务调整过渡期”,各金融机构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投资总额与开发贷余额两项数据对比充分说明,近两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投入持续减少更为明显。
(三)商住用地出让及建安房地产税收持续减少。2021年,全市共出让商住用地23宗、963亩,收入27.62亿元、同比减少58.6%;2022年,全市共出让商住用地26宗、1099亩,收入29.19亿元、同比增长5.68%(剔除平台公司成交或解决遗留问题的15宗、795亩、19.7亿元,实际收入同比减少65.64%);今年以来,全市共出让商住用地2宗、86亩,收入1.81亿元,无论是出让面积还是亩均单价均处于下滑趋势。近三年,我市建安房地产地方税收同比分别降低14%、15.4%和19%,共入库48.66亿元、占地方级税收的19.5%,居全省第13位。其中,房地产税收35.44亿元、占14.2%,低于全省2.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1位;建安税收13.22亿元、占5.3%,低于全省3.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6位。今年一季度,建安房地产地方税入库4.87亿元,较全市地方级平均增幅(11.2%)低26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去年3月,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重点围绕政策支持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广泛学习外地经验、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但通过视察全面了解,大家普遍反映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政策执行效果仍需提升。一方面,出台政策创新性举措少、针对性不强,配套落实措施没有及时跟进。比如,虽然组织举办了系列团购活动,但引导企业创新促销办法不多、调动企业积极性不足;购房消费券额度不够高,发放、使用程序安排不尽合理,群众感知度不强、体验感较差。再如,一些政策实施时限较短,虽然在实施期内能发挥一定刺激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助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还如,当前,我市商业去化周期严重超标(市区49.5个月、临颍189个月、舞阳81个月),普通商业房产销售持续萎缩,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项目商住比执行不灵活,未能根据市场变化、区域实际及时予以调整;对居民小区地下停车场长期大量闲置,造成资产沉淀、资源浪费现象,相关部门未能跟进应对,缺少探索创新。另一方面,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群众和市场主体知晓率还不够高。比如,全省首推“交房即交证”,改革成果全省推广,不少群众对此了解不深不透,在提振购房者信心方面作用发挥有限。再如,提出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取消不必要的需求限制政策,大部分有购房意愿人群对此知之甚少,在充分挖掘改善性住房潜力上收效甚微。
(二)金融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在国家资金申请使用方面:去年8月,国家推出20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我市先后分两批58个项目申请23.1亿元(处于全省前列),但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申请的仅14.46亿元,实际拨付到位的仅10.45亿元;同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又设立了2000亿元“保交楼”免息再贷款,但目前我市仅落地0.1亿元。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面:去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自愿前提下积极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半年内,对于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新发放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责的,可予免责”等要求,但落实效果并不明显。目前,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338家,但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仅12家,先后授信11.8亿元、投放贷款11.1亿元,白名单企业数量、平均融资额度均偏低。同时,商业银行放贷偏好于国企,对民营房地产企业支持力度不大。
(三)市场引导缺乏有效举措。房地产市场较热时,在高利润驱使下,部分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息借贷、无序扩张,致使后续运转不畅、经营困难;一些外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被总部挪作他用,致使项目后续资金紧张,无法如期交房,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面对当下房地产下行的客观实际,一些自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唱衰房地产业发展不实信息,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部分房地产企业面对当前困境,不善于从自身找问题、破难题,等政策、靠政府思想严重,对其缺乏正确引导。特别是部分预售资金被挪用的项目,不是积极向总部要资金,而是坐等“保交楼”资金拨付;部分纳入“保交楼”的项目,新老划断后,剩余货值不足以覆盖专项借款和银行配套融资,却不积极整合自身资源,造成融资迟迟无法落实。
三、工作建议
当前,房地产供给饱和、需求见顶两大因素正在重塑市场基本格局,原有供给结构被打破、新的平衡机制尚未建立,需要国家加强顶层设计。针对视察中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扎实推进政策落地落实。一要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通过多种途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大对国家最新政策解读和省、市支持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做到应知尽知、可享尽享、免申既享,更好发挥其引导带动效应。二要扎实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立足当前客观实际,着眼未来长远发展,及时对出台政策开展效果评估,系统梳理汇总、科学论证分析、持续优化调整,从供需两端发力助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特别是对临时性支持政策,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合理确定实施周期和时限,该延长的延长、能固化的及时固化,持续提升政策执行效果。三要不断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充分发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及时跟进配套落实措施。特别是要尽快完成对《漯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修订,结合开发地块区位实际和生产生活所需,科学合理确定计容公建配套、商住占比等指标。
(二)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一要用足用活“保交楼”政策。一企一策、一楼一策科学制定加快“保交楼”项目建设的推进举措,加大“保交楼”专项借款拨付使用效率,强化对商业银行配套融资工作专项督查,推动“保交楼”项目尽快完工交付,稳定购房者心理预期,激发房地产消费潜力。二要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考虑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后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提前思考谋划,积极督促指导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在集中度监管要求达标前提下,积极向上争取贷款配额;鼓励引导地方法人机构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切实保障房地产贷款增速平稳、有序投放。三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鼓励房地产企业组团发展,整合市场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抗风险能力;鼓励各金融机构,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持续扩大白名单范围,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房地产企业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做法,探索实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模式,精准满足购房者合理刚性需求;分类明确地下车位产权和使用权,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将地下闲置车位收购,形成资产向社会有偿开放,助推销售流通,提升使用效率。
(三)持续加大市场正向引导。一要持续加大社会舆论管控。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引导力度,加强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媒介发布管理,严厉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确保房地产行业预期稳定。二要更加注重房企自身作用发挥。积极协助、精心指导房企追缴被挪用预售资金,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尽快完善授信放款申请要素,推动项目尽快完工交付;督促指导房地产企业积极应对当前形势,合理设定自身发展目标及方向,审慎经营、稳步发展,坚决杜绝盲目扩张行为。三要加快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统筹项目周边水、电、气、热力、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配套,通过增加优质学位、改善周边生产生活环境等,提升商品房附加值和吸引力。同时,坚持控新治旧,消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扎实推进问题楼盘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