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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区建设用地储备与供应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7-14来源:


——2017713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效剑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区建设用地储备与供应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的通知》(漯人常办〔201723号)要求,现就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提高土地供应率”落实情况

20168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以后截止到目前,市本级共新增批准建设用地2205亩,同期供应面积为2790亩(其中新增2282亩,存量508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2.65亿元。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近期下发的土地供应情况通报,我市近五年供地率为46.7%,全省排名第九(个别地市供地率还不足20%)。

影响土地供应原因:

1、环境原因。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土地市场需求不足,原拟建项目由于资金等问题无法实现,原来承诺的投资取消,导致“无项目”用地。2、城市规划及绿规原因。由于个别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滞后,部分区域城市绿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不一致,无法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影响供地。3、补偿原因。1)各区政府周转资金紧张,无法按时足额对农补偿。(2)被征地农民期望值过高、漫天要价。4、违法原因。项目未经批准先行用地(未供即用)造成违法建设,给后期的供地制造很大困难。5、拆迁原因。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周期长、难度大,涉及被拆迁户多,如有一户不拆,就无法供地。

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闲置土地资源”落实情况

近几年来,在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例行督察、国家审计署审计、国务院大督察、中央巡视组“回头看”等各项督察检查工作中,我市共排查出闲置土地17宗,面积438.64亩。我市闲置土地在全省的总体情况属于面积小,宗数少,仅占全省闲置土地总面积的0.68%,按闲置土地面积由多到少排序,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我市位列第15位。

截止目前,我市的17宗闲置土地已处置到位15宗,处置面积395.54亩;按宗数算,处置率达到88%,按面积算,处置率达91%。以上已处置到位的15宗闲置土地,其中开工建设14宗,面积354.14亩;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储备1宗,面积41.4亩,目前正在挂牌,下余两宗正在处置。

近期在省国土资源厅通报的闲置土地处置排名中,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位于全省第三名,较好得完成了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落实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区政府是国土地资源执法监管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今年以来,市政府先后4次召开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市卫片执法工作推进会。55日在《漯河日报》对全市28宗违法违规用地项目进行了公开曝光并督办。518日,由市纪委对土地管理问题较大的临颍县、郾城区、召陵区和全市11个违法用地超过20亩的乡镇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警示约谈,并对各县区政府下发工作《督办函》。

2015年至今,郾城区龙江生态城项目内的违法建筑主要是孟庙镇张店村等几个村庄“两改项目”拆迁户在自己家的责任田上建的临时过渡房,违法用地110多户,面积56亩,现拆除违法建筑10户。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是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新的违法用地发生;二是督促郾城区政府确保在龙江大观园项目动工之前,对所有违法建筑和“两改项目”的过渡房一律拆除整改到位,确保龙江大观园项目正常开工建设。

四、“抓紧完善区域控规,为城区土地供应提供规划支持”落实情况

为落实好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就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认真研究,组织人员多次赴郾城区、召陵区、西城区摸底调研,下发督办函件,督促各区加快区域内控规编制进度,并按既定程序组织技术审查和报批备案。审议意见点名提到的四项控规中,西城区控规于201512月,淞江产业集聚区控规(中心城区部分)于20171月,东城产业集聚区控规于20175月,分别通过了技术评审,目前正按照评审意见,加紧修改完善;召陵东部新区控规除F0501管理单元外,其余F01F03F05F08等编制单元已于20174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建设用地储备与供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继续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深入做好土地保供应、促集约、强执法等工作,为全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