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28来源:
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6年12月26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景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的总体情况
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1件,其中第317号内容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为重点建议。对这些建议,我们已全部进行了高质量的办理。在办理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高度重视。在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并积极会同食安委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商量办理,做好建议的回复工作。二是加强沟通。收到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各位建议人取得联系,逐个听取他们的具体想法,根据建议涉及内容,组织人员深入相关企业、单位调研,听取一线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办前访、办中访、办后访,主动与代表们沟通,认真听取和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办理的满意率。三是专题研究。对建议涉及到的问题,进行分类研究,多次组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坚持严格监管、严格查处、严厉打击,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全面整治各个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及时办理。把代表的建议作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鞭策和要求,把办理建议的过程作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过程,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认真把好“五关”,即制定办理方案关、办理人员责任关、复核文字材料关、领导审核签发关、邮寄送达关。截至8月20日,我局承担的11件人大建议在与各位代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
在第317号重点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围绕涉及到的问题,认真学习研究,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推动社会共治。一是坚持宣传的法治化。由市食安办牵头,联合20多家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了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针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副市长栗社臣在漯河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市食药监管局党组书记李俊卿对《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回答了记者提问,在漯河日报开辟专栏对新食安法进行解读。二是坚持宣传的多样化。以宣传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为契机,集中约谈11家农贸市场主体开办方,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集中学习,编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须知》手册5000余本,免费发放到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手中。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以及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手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加强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培训,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推进诚信建设,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宣传的常态化。聘请法律专家对示范户、种田大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宣传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农药安全使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假冒伪劣农资鉴别等质量安全知识,有力提高了科技示范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四是坚持宣传的多元化。我市是全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双汇广场、黄河广场、烟厂花园等人流密集处,以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开展大型宣传。在市区80多家双汇连锁店和40多家双汇加盟店放置宣传彩页5万余份;在漯河经济电视台录制了七期系列报道;与漯河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录制专题宣传片,在《大美漯河》栏目每周播出四次,制作形象宣传片,在电视台广告C段每天播放,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进行全方位解读。在蔬菜市场超市、城乡结合部张贴《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无公害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6000余份,向菜农无偿发放“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要点”、“漯河市无公害蔬菜销售指南”和“无公害蔬菜农药使用规则”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健全检验检测体系。一是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我市围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三大环节,整合原食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归口由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集中监管,消除了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多部门监管盲区,实现了全程无缝监管。同时,按“一乡一所”的原则,在全市所有乡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延伸了监管触角。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政府食安办牌子。全市范围内市、县、乡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框架已经形成。二是落实监管部门责任。调整充实了食安全委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4个部门增加到29个,并对职责进行了明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协作、密切配合,实现部门间职能良性互补,提高了监管效能。三是加强检测基础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和省级抽检监测任务,实施市级监督抽检计划,围绕重点品种和漯河特色品种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将日常消费食品中的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的监督抽检任务落到实处,充分运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数据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国家肉质品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及快速检测设备的功能,实现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测。目前,市质检中心经过盲样测试,具有承检土壤、肥料、农药、农残四个大类、80个参数、118个项目的能力,年检测各类样品4000多个。国家肉质品检测中心中心的检测技术服务能力覆盖肉制品、调味料、乳制品、饮料、食品添加剂等共计22大类458种产品,可开展常规理化指标、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量元素、激素、抗生素、农残、兽残、微生物、非法添加物、有毒有害物质等共计751参数的检测。市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通过资质认定评审的检测项目共112项(饲料37项,兽药31项,畜禽产品44项)。可检测饲料样品约300批次,兽药约160批次,生鲜肉约2000批次,生鲜乳约60批次,禽蛋约200批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抽验1471批次,合格率达92%。
(三)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净化食品市场。按照“排查全面、整治彻底、巩固成果”的要求,全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围绕社会关切、媒体关注、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问题为目标,组织开展了食品市场大清查、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盐业市场大清查和重大节日等专项治理,行动中按照政府推动、市场拉动、部门联动、舆论促动的方法组织实施,做到了检查地域无盲区、检查环节无断层、检查品种无遗漏。在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845余人次,车辆1294余台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05余件,查获违法盐产品111.6吨,挖除私盐窝点8个,查处私自运盐车3辆,捣毁私屠乱宰窝点一个,查货肉品200多公斤,注水药物盒190个。建立执法信息沟通机制和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合力。率先在全省成立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支队。全面建立联合排查、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凡涉嫌犯罪的均移送司法机关惩处。坚持把“除四黑、端窝点、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执法办案“一张网”、“一盘棋”,摸索出了“信息互通、提前介入、联合检查”办案模式,查处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极大威慑了犯罪分子,收到了良好效果。全市公安机关先后查处制售假劣食品案件45起,参与打击制售假劣案件集群战役18起,抓获制售假劣案件嫌疑人62名,移送起诉制售假劣食品案件嫌疑人30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一是落实企业业主主体责任,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员(师)直接责任,通过将企业主体责任聚焦到具体人,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过程控制、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等管理制度,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控措施;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行违规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二是引导食品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十项自律”制度,对企业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主要把企业入口关、企业生产关、企业出口关、企业市场关、企业内控关和惩处关。三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责任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杜绝“五无”产品,把食品安全整治落实到每个企业的每个产品。建立“一企一档”,做到企业底数清、产品种类清、原料来源清、产品数量清、销售对象清、票据存根清。对食品生产企业施行五个100%动态监管(对食品获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和监管核查100%、对食品生产获证企业督查巡查100%、食品生产获证企业产品检验100%、对获证企业监管信息100%纳入动态管理、对新增的食品加工企业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率先在四家白酒生产企业推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完善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四是建立企业“五类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将人员培训资格和企业的生产许可、日常监管有效挂钩,委托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和漯河市食品科学研究所举办培训班。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们围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成效是明显的,老百姓是满意认可的。但由于食品产业从业门槛低,企业数量多,涉及链条长,社会关注度高,尤其是数量众多的中小型食品加工经营企业(小作坊)及餐饮单位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谋生手段,更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和矛盾,无疑增大了食品安全整治难度,制约了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