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28来源:
关于提请任命干部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关于李献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漯文〔2016〕38号)和《中共漯河市委关于杨玉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漯文〔2016〕45号)精神,按照《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现提请任命:
李献伟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杨玉华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请予审议。
附:关于提请任命干部职务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