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02来源:
(2013年12月27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郭东升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马国欣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吕琪(女)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卢煜(女)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丁新安、盛保才、邵玉玲、杜彦彬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袁冬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陈青海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免去:翟金林的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袁冬的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郭美玲(女)、张俊卿、郭灵郎、赵克领的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