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5来源:
——2012年10月24日在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争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现就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田爱华副主任的带领下,于9月5日至29日,深入到市、县区,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查阅档案卷宗、走访调查等形式,先后听取了市、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农机局等9个部门,市区8个派出所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召开了6个共150多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120多条;抽查了市、县交警车管所车管驾管档案60宗,市、县交警和8个市区公安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刑事和行政处罚案卷138案196本卷宗,并就发现的问题当面向执法办案部门进行了反馈,交换了意见;实地察看了市、县车管所服务大厅、驾驶员考试现场、机动车检测站、汽车站、大型运输企业、繁华街道、交通拥堵和隐患突出路段等,了解交通安全管理状况;走访询问了个别当事人,核实查明有关情况。
在此之前,市政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组织公安交警、交通、建设、农机、教育等有关部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使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交通安全问题得以较好解决。如:为治理泰山桥北头交通堵塞,增设了限制左转弯标志和电子监控设备;为方便车主和驾驶人查询交通违法信息,建立了网上查询平台,等等。
通过执法检查,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了我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查找了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实施“平安畅通工程”为载体,大力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民警执法,提升便民服务,缓解城区行车难、停车难,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较好的交通环境。
(一)完善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实际检查指导,及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全市推行了市、县、乡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推进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较好落实,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注重宣传,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市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列为“六五”普法内容。一是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带头学。市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机关干部学法内容,各县区和各部门也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和宣传。二是面向社会进行主题宣传和常识性教育。今年以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关爱生命●平安交通”、“牵手平安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为载体,采取悬挂条幅、制作板面、印发资料集中宣传,深入学校讲授交通安全课,举办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舞阳县在电视台开办“老孙说交通”栏目,向社会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授交通安全常识、剖析交通事故案例、通报交通安全形势等,收到良好效果。目前,全市上下基本形成了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重视交通安全的氛围。
(三)加大投入,努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近年来,市政府加大了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了一批交通重点项目,路网建设进一步加强,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524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5公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337公里,县道318公里,乡道1370公里,村道3090公里。市区主次干道68条,总长260公里,跨河大桥10座,铁路立交5座,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辐射各县区,连接周边市县的大循环、大交通网络。在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了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和施划,在干线公路和城市主要道路增设、更新了醒目的交通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在国道、省道和市区主要路段安装了信号灯、施划了交通标线、增添了防护栏和路灯等安全设施;在村庄密集、学校门口和人流、车流量比较大的路口铺设了减速带;累计投资2000多万元,安装了1000多处电子监控点、24处电子警察设备、13处测速点、11处卡口设备,建成了市道路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基本实现了电子警察、电子监控、测速和卡口设备的资源共享,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交管警力不足的问题,方便了查处交通违章行为和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源头预防,着力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抓预防、降事故、保畅通”工作主线,狠抓源头预防。一是开展隐患整治。市交警支队联合公路主管部门、市政主管部门,适时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今年1-8月共排查出事故隐患84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责成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逐一进行了整改。二是狠抓驾驶员教育管理。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严格考试程序和考试项目内容,着力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不具备准驾车型3年以上驾龄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三是加强了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实行了客货运企业“黑名单”制度,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规定,严格客货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追究。现已对6个客运场站派驻了驻站民警,督促并协助企业做好安全管理,抓好源头预防。四是加强了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对全市所有客运车辆逐一进行了排查并登记造册,已对500辆长途客运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部分运输企业自建了GPS动态监控平台,实现了对本单位车辆的实时监控。以上措施的实施,较好地遏制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据统计,今年1-8月,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86起,死亡36人,伤116人,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平稳下降。
(五)严格执法,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突出重点整治,强化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先后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30多次。在静态秩序的治理上,加大了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取得初步成效。在交通安全难点的治理上,采取集中优势兵力,大兵团作战,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法,连续开展了大规模的“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整治”、“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三超一疲劳’集中整治”、“预防事故‘关爱生命●平安交通’竞赛”等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今年1-8月,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万多起,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71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18本,终身禁驾7人,行政拘留2650人。
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部分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守法遵规的自觉性不强,特别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现象比较普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亟待加强。
(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不健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未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八年多,而我市和两县尚未制定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该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目前我市和两县也未设立。
(三)道路通行条件差,交通安全隐患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功能不断扩张,人流、物流越来越集中,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道路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明显,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越来突出。一是市区一些街道狭窄、断头路多,商业区和医院等缺乏停车场地、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影响通行。二是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差,建设标准低、危桥较多(全市共计37座),缺乏养护管理,存在通而不畅、晴通雨阻现象。三是校车安全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不到位。四是交通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交警部门未参加规划论证、设计审查、建设监管和竣工验收,道路交付使用后,一些交通安全设施缺乏或不符合规范要求。如:南环路与燕山路口车流量已经很大,至今未安装信号灯;多年前,市综治和工信部门牵头安装了一批路面电子监控设备,由于质量差,图像模糊,又缺乏维护管理,大多已损坏;电子警察和卡口设备安装不足,科技支撑水平低,远远不能适应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四是车辆和驾驶人数量大幅增加。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53531辆(不含农用车),机动车持证驾驶人260129人(不含农机持证人),加之大量的电动两轮和三轮车等上路行驶,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四)市区交警警力不足,管理机制不完善。市区公安警务体制机制改革后,各路面执勤交警大队划分给了各派出所管理,且与巡警合并为交巡警大队,支队只负责其业务指导,具体工作由派出所负责管理与指挥。交巡警大队不但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疏导、查纠违章、处理交通事故等交通安全管理,还要承担治安等方面的接处警和治安巡逻等工作任务。这样,不但造成了警力紧张、民警的业务不专,也造成了管理上的很大难度和组织指挥上的不便,影响了交警工作的高效运转。
(五)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够,个别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能认真履职。从执法检查了解的情况看,市、县区两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还没充分发挥,个别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各方协同不够,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一是农机管理不到位。全市现有拖拉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约10万台,每年新增近1000台,从2006年换牌至今,注册登记的只有8586台,在册驾驶员只有6076人,今年上半年检测的农业机械只有1084台。二是主要路段、路口不同时段行车难。由于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和治理力度,目前人民路中段和交通路中段、主要交通路口、中小学校门前交通秩序混乱,拥堵严重。三是繁华街区和老城区停车难。由于市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滞后,特别是商业区、老城区停车场库严重不足,有的虽建有地下停车场库,要么未启用,要么反被商业占用,有的根本没有规划建设停车场库;一些住宅小区也未足额配建停车位,造成无处停车、路边乱停车、人行道上随意停车问题突出。四是“黑车”拉客营运治理不力。群众反映,“黑车”营运很突出,安全隐患大,集中治理后好一些,过一阵后又恢复了原状,有关部门不能持续严查。五是交警查纠违章不依法办事。一些群众反映,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以罚款为主,不能按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论违法行为轻重,一律就高不就低处罚,没有裁量幅度。六是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不能坚持常态化。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时紧时松,且对超载只罚款、不卸货,不能起到查超的作用。七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慢。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和工作制度没有很好落实。八是执法文书和档案卷宗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办案人员工作不认真细致,一些案件法律文书瑕疵多,有的行政处罚案件证据收集不完整,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尚未缴纳罚款就结案,大多刑事案件无最终处理结果入卷,等等。
三、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注重宣传教育实效,在扩大社会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在校学生和运输企业等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人、谁宣传,谁的人、谁教育”的原则,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学生、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遵规守法、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形成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各行其道、按信号通行的良好习惯。
(二)科学制定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要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按照漯河发展定位,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和方便群众、安全、有序、畅通的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制定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要认真研究论证,借鉴外地经验,尽早设立漯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抓好基金筹集和管理使用等配套制度建设,切实发挥抢救伤员、缓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用。
(三)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要切实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坚持定期不定期地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安全形势,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酒驾、无牌套牌车辆、报废车辆、无证驾驶、未缴纳强制保险、超载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坚持常态化;要协助客运主管部门严查取缔无证经营的轿车、面包车、三轮车等拉客运营;要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和限时勘查撤离事故现场制度,并严格落实;要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一般性违章和轻微违章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并严格把握处罚幅度;要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坚持做好源头预防,对大、中型客货运企业实行派驻交通民警制度,督促并协助企业做好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交通运输管理、农机管理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或协助履行好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四)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拓宽和延伸公路和城乡道路,尤其要把狭窄街道、路段和断头路等作为重点,努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时,要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规划论证、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和验收评定等,充分尊重和吸纳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做到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防护栏)与道路规划和工程设计、建设、验收同步进行,与工程建设资金同步列入预算;交通运输和建设主管部门在规划公交线路、设置客运和公交站点、站牌时,应邀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论证,吸纳其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健全、不完善的,要查漏补缺,车流量大的道路交叉口要及时安装信号灯,所有路段都应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符合安全畅通要求和国家标准的标志、标线等。要加强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现有路面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一次排查,对质量差、已损坏不能发挥作用的摄像拍照监控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更新;在入市口、交通要道、重点路段没有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的,要尽快安装性能较好的、能够清晰摄像拍照的监控设备,并与有关指挥平台连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疏导交通、维护治安、调查取证、震慑违法、缓解警力不足提供科技支持。
目前市级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包含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中,拨付程序多,供给不及时,甚至被坐支挪用,不能适应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调换、更新的需要。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科学合理测算,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预算中按一定比例单列,直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拨付,并形成常态化,
(五)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库和停车泊位。一是要加强停车场库和停车泊位建设。今后在实施城市规划建设中,要着眼长远发展,科学合理设置或预留停车场地,新建商业区、住宅区必须配建足够的停车场库,在不影响通行的道路上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停车。二是要制定我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和收费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对外开放,明确管理主体和收费标准,实行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和管理收费行为。三是要从严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城管市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格查纠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市区停车秩序。
(六)理顺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抓好交通警察队伍建设。市政府及其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交通警察队伍建设,在现有管理体制情况下,认真总结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不科学、指挥不顺畅、协调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寻求符合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的管理与组织指挥形式,建立组织协调有力、统一指挥顺畅的警务工作机制。加强交通民警的教育培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交通民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人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