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5来源:
1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汇川,带领由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资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等10个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就《漯河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和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
当天上午,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沙澧公交场站、龙江路公交场站、龙江路立交桥公交场站、公交超市等地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客运线路运行维护、公交场站设施建设管理、一线公交职工作业环境等情况。
在下午的座谈会上,市交通运输局汇报《条例(草案)》前期编制情况,市司法局汇报《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情况,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资委委员和与会相关部门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徐汇川指出,公共交通是城市的动脉、城市文明的窗口和城市进步的标志,发展公共交通对优化交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条例》自去年11月底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就下步工作,徐汇川要求,一要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建设现代公交体系。借助《条例》实施,统筹解决“公交优先”与城市交通多元发展的矛盾,合理配置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建立完善可持续的公交财政投入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二要聚焦服务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持续优化公交服务供给。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完善城市公交在规划、资金、土地、路权、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发挥好专项规划的先导和调控作用,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确定适宜的公交通行模式,加快探索城郊公交、微循环公交以及BRT快速公交等不同出行方式。三要用足用好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共同筑牢良法善治基石。人大相关专委、工委要发挥好制度优势、专业优势、工作优势,牵头推进《条例(草案)》的修改、一审二审、省人大审查批准等各环节工作。政府要发挥好相关部门在参与法规讨论修改、开展法规联合审查、依托职能提供政策、资源、要素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四要持续擦亮我市人大立法品牌,再次交出质量过硬的答卷。要高度重视立法社会效果,充分总结我市成熟的政策措施,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相关经验,将《条例》烙印上闪亮的漯河标签,成为一部彰显漯河特色、适用漯河需要、助力漯河公交高质量发展的精品力作。